为积极响应我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“推动实验教学改革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”的号召,心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(以下简称“实验教学中心”)在我院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内容类备选项目库基础上,经过学院评审、专家论证等程序,决定对“汉字整体加工的认知心理结构证据”等两项项目予以立项。经费每项限额5千元,主要用于“转化”所需的材料、测试和数据采集上。
现将最终结果予以公示:
序号 | 申请人 | 项目名称 |
1 | 张瀚舒 | 汉字整体加工的认知心理结构证据 |
2 | 刘兴云 | 基于社交媒体大数据的自杀识别与干预 |
公示期即日始3个工作日,即2024年5月24日-26日。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及时向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实名反映情况。
联系人:丁老师
联系方式:67868623
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
2024年5月24日